刘律师

发布时间:2016-11-29 09:58

创始合伙人,名誉主任

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女律师协会副会长;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;北京市女律师联谊会副会长;原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;党委副书记;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研究会理事;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政府顾问委员会副主任;朝阳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、朝阳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。 1984至1992年在北京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处。1986年考取律师资格1987年开始从事兼职律师。1993年受司法局委托组建了国办制的北京市天宁某某某公司任主任。2000年国办所改制后创建了合伙制的北京市盈科某某某公司任主任,首席合伙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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